诉求标题:举报申慱亚洲官方网:省**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无对外劳务经营资质非法转包行为
诉求时间:2025-06-13 16:36
诉求内容: 投诉内容:
本人于2024年3月4日与该公司签订出国劳务中介合同,缴纳24000元。签约后,该公司将本人转包至****经济合作有限公司,实际工作内容与合同严重不符。经查,该公司未取得《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》,属非法经营。
核心违法事实:
1. [无资质经营]:该公司未取得《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》(查寻截图见附件1),违法从事出国劳务中介;
2. [合同欺诈]:合同约定工作地点为***,岗位为食品加工,实际被替换为**,岗位为蔬菜加工(见附件2:合同条款)中介销售在2024年2月23日的微信中承诺“月基本工资达到人民币八千多”,2024年2月26日的微信中,承诺的工作环境和居住环境图片(见附件3:沟通记录,附件4:工资与实际环境);
3. [非法转包]:将本人转包至***国际经济合作有限公司(见附件5:派遣合同)。
法律依据:
- 《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》第5条(无资质经营)
- 《合同法》第42条(合同欺诈)
诉求:
1.立即撤销合同,全额退还中介费24000元;
2.赔偿因出国产生的其他损失7841元(包括学习费用,签证费,盖章费,车票费用);
3.依法查处中介违规经营行为。
投诉内容:
本人于2024年3月4日与该公司签订出国劳务中介合同,缴纳24000元。签约后,该公司将本人转包至****经济合作有限公司,实际工作内容与合同严重不符。经查,该公司未取得《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》,属非法经营。
核心违法事实:
1. [无资质经营]:该公司未取得《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》(查寻截图见附件1),违法从事出国劳务中介;
2. [合同欺诈]:合同约定工作地点为***,岗位为食品加工,实际被替换为**,岗位为蔬菜加工(见附件2:合同条款)中介销售在2024年2月23日的微信中承诺“月基本工资达到人民币八千多”,2024年2月26日的微信中,承诺的工作环境和居住环境图片(见附件3:沟通记录,附件4:工资与实际环境);
3. [非法转包]:将本人转包至***国际经济合作有限公司(见附件5:派遣合同)。
法律依据:
- 《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》第5条(无资质经营)
- 《合同法》第42条(合同欺诈)
诉求:
1.立即撤销合同,全额退还中介费24000元;
2.赔偿因出国产生的其他损失7841元(包括学习费用,签证费,盖章费,车票费用);
3.依法查处中介违规经营行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