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开展“回头看”督察工作以来,市委、市政府坚决扛起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政治责任,聚焦问题,持续发力,从严从快、坚决彻底推进整改,全面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,强化落实立行立改、边督边改,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。
桦甸市将抓好信访案件办理、强化反映问题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契机,印发《桦甸市配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“回头看”工作方案》,成立了由市委书记、市长任组长,市级领导为副组长,相关责任单位为成员的工作协调联络组,协调联络组下设综合联络组、材料资料组、案件问责组、现场督办组、宣传报道组、后勤保障组、安全保卫组7个工作组,负责具体工作开展。
围绕贯彻落实上级整改意见、信访案件办理、重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工作内容,各相关单位、部门压实工作责任,真查真抓真整,切实做到即知即改、边督边改,切实解决问题。自督察工作开展以来,市长及相关市级领导多次召开调度会,对信访案件办理、结果上报等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,还敦促相关责任单位建立完善的长效机制,纪检监察部门及组织部加大同步追责问责力度,确保全市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。